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
降低“三育”成本 多地出台积极生育支持政策
观点
各地在探索有效降低人们生育、养育和教育成本的过程中,需要高度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,特别是在一些城市公共资源存量、增量配置与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矛盾的背景下,应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做好科学评估,确保相关政策精准落实到位。建议进一步加强更加系统、深入和前瞻性的科学研究,准确把握生育变化客观规律、阶段性特征和问题关键。
——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王广州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,降低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。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,今年年初,多地将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或列入民生实事。近一段时间以来,各地陆续推进一系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,完善生育休假制度,发放生育津贴和育儿补贴,加强住房保障支持,完善托育保障政策。
多地发放育儿补贴
1月17日,备受关注的2022年人口数据出炉。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显示,2022年末,全国人口141175万人,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。这也是我国人口自1962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。
在人口负增长85万的背后,是出生人口的快速下降。短短几年时间,我国年出生人口从2016年的1883万人降到2022年的956万人。
针对我国生育率下降、人口老龄化等人口发展趋势,近期各地陆续出台政策鼓励生育,探索育儿补贴制度。
日前,山东济南印发的《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》提出,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于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、三孩家庭,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,直至孩子3周岁。以此计算,济南户籍生育二孩、三孩,每孩累计可获得21600元补贴。
此外,落实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休假政策,女方享受158天产假,配偶享受不少于15天陪产假,3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育儿假。在住房方面,生育二孩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90万元,生育三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最高可贷款100万元。
1月10日,深圳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深圳市育儿补贴管理办法》意见的通告,初步拟定深圳市育儿补贴标准:生育第一个子女的,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,另外每年发放1500元育儿补贴,三年累计发放补贴7500元;生育第二个子女的,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,另外每年发放2000元育儿补贴,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1000元;生育第三个子女的,办理出生入户后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0元,另外每年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,三年累计发放补贴19000元。上述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。
云南省日前印发的《云南省生育支持项目实施方案》明确,自2023年1月1日起,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家庭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(二孩补贴2000元、三孩补贴5000元),育儿补助(二孩、三孩0—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800元),对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给予补贴(婴幼儿0—3岁期间每人每年补助50元)。
着力降低“三育”成本
去年8月,国家卫健委、国家发改委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,鼓励地方政府在降低生育、养育、教育成本方面积极探索、大胆创新,在“十四五”期末,使家庭负担有效降低,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明显增强。积极推动建立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,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关怀。
国家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司司长杨文庄提出,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降低“三育”成本。他表示,经济负担、子女照料、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,仍是当前制约家庭生育的主要因素,归根到底是生育、养育子女的成本太高。要解决群众后顾之忧,必须统筹考虑各种制约因素,对症下药,精准施策,切实减轻家庭负担。
“作为一项公共政策,生育保险在提高女性生育意愿与降低生育成本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随着国家三孩政策以及一系列鼓励生育政策出台,生育保险在制度理念、运行和保障机制方面迫切需要调整。”天津市妇联副主席林洁表示,尽快完善生育保险制度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林洁建议,对于灵活就业者、未就业或失业女性等特殊群体,可结合个人缴费、单位缴费、政府补贴等多元筹资方式将其纳入覆盖和受益的范围,以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。另外,还可探索合理的资金筹集与分担模式,如生育费用由个人、单位和政府共同负担,税务部门对执行休育儿假的企业进行适当减税,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人单位经济负担,形成生育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。
建立政策支持体系
《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》提出,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,将婚嫁、生育、养育、教育一体考虑,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,综合施策、精准发力,完善和落实财政、税收、保险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,落实政府、用人单位、个人等多方责任,持续优化服务供给,不断提升服务水平,积极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,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。
“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应该是全方位、立体化、多层次、能落地的多种政策措施组合。”杨文庄表示,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是人口工作的重大变革,工作思路、方法和手段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转变,不断提升现代人口治理能力和水平。努力提升生育水平,提高人口素质,改善人口结构,优化人口分布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;重视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,优化生育养育综合服务,促进生育友好、儿童优先和家庭发展。
专家表示,当前应聚焦解决婴幼儿照护需求,满足婴幼儿照护需求,提高婴幼儿照护能力。在满足婴幼儿照护需求方面,应从多方面入手满足婴幼儿的照护需求。
在保证时间方面,落实产假政策、鼓励用人单位灵活安排工作时间,为抚育者提供时间方面的便利;围绕家庭外的托育资源,支持建设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,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,为抚育者提供更多选择。
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强调,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,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及时细化配套措施。立足国情,加强评估论证,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。完善优化生育政策目标管理责任制,研究建立指标体系,监测评估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成效。同时,加强政策宣传解读,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,营造良好氛围。(袁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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