YY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检测

  《YY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》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标准,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。从2013年6月1日开始实施使用,废除旧标准《YY 0469-2004》

  《YY 0469-2011医用外科口罩》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检测要求,主要有如下:

  01、外观:

  口罩外观应整洁、形状完好,表面不得有破损、污渍。

  02、结构与尺寸:

  口罩佩戴好后,应能罩住佩戴者的鼻、口至下颚。应符合标志的设计尺寸及允差。

  03、鼻夹:

  口罩上应配有鼻夹,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。

  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.0cm。

  04、口罩带:

  口罩带应戴取方便。

  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。

  05、合成血液穿透:

  2ml合成血液以16.0kPa(120mmHg)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,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。

  06、过滤效率:

  细菌过滤效率(BFE):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%。

  颗粒过滤效率(PFE):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%。

  07、压力差(p):

  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p应不大于49Pa。

  08、阻燃性能:

  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。

  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。

  09、微生物指标:

  细菌菌落总数CFU/g:≤100

  大肠菌群:不得检出

  绿脓杆菌:不得检出

  金黄色葡萄球菌:不得检出

  溶血性链球菌:不得检出

  真菌:不得检出

  包装上标志由“灭菌”或“无菌”字样或图示的口罩应无菌。

  10、环氧乙烷残留量:

 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,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ug/g。

  11、皮肤刺激性:

  口罩材料原发性刺激指数应不超过0.4。

  12、细胞毒性:

  口罩的细胞毒性应不大于2级。

  13、迟发型超敏反应:

  口罩材料应无致命反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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